农村建房 是否超面积 怎么算

日期:2024-05-01 浏览:376

农村盖房子很便宜,不像城市,房子都是180万买的,200多平米的2层楼才30万左右,那么农村盖房子有什么规定呢?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如下:

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超面积的,登记时按下列条件办理:


1 .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自《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扩大的,可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从1982年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到1987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可按当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实际使用面积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按实际核定面积进行登记。面积超过当地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的年谱栏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房屋单独建造或者现有房屋拆除、改建、装修或者政府依法实施规划、改建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按照当地标准重新登记。

有证据证明村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村民占用面积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有条件返还的,可以要求其返还,或者村委会征收超过部分面积的有偿使用费,或者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编年史栏注明超过面积标准。家庭建房或者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改建时,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出部分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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