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时,经常会遇到林权评估、林地评估、林木评估,有时候会疑惑进行林木评估时为什么还会涉及到林权评估以及林地评估,这主要是大家对林权、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清楚,所以有时会产生争议。那么本文就简单介绍一下林权这个让大家摸不着头脑,易混淆的问题。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现行法律体系中与“林”有关的事物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森林资源。理清楚这几个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是界定林权概念的基础。为了定纷止争,所设置的权力机制,以确定林业生产经营者的权利,谁持有林地所有权,谁持有林地使用权,谁持有林木所有权,谁持有林木使用权,很好的来解释了大家在对森林资源利用的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解决了森林资源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
我们在进行林权评估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类似的事件,林木经营权人未取得采伐许可证就采伐,或者是有了采伐许可证但是不理睬限额采伐制度而滥伐;林地使用权在流转的过程中,可以依法流转,但是流转后将林地改为非林地,这都属于违法的行为。我们在进行林地评估时要弄清楚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以及林木评估时,同样要弄清楚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所以说进行林木评估和林地评估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归属问题,以防在评估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在评估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也是我们进行林业评估工作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