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问题,需要资产评估行业与林业行业共同推动,互相协调,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调查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行业规定和相关评估准则。规范、引导、整合现有的森林资源价格评估机构,使之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资质和能力,目前,我国评估行业多资格并存、部门分割的现状制约着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暂行规定》的制定和下发,为打破这一现状作出了有益的尝试。要利用这一契机,在现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基础上,从政策上加以规范、引导、整合,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人才资源,培育合格的有能力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机构。《暂行规定》为资产评估行业和林业行业搭建了沟通的桥梁,有利于林业和评估在人、财、物及技术等方面的互补融合,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培训合格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提供了条件。通过行业协调配合,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增加森林生态、森林景观、经济林等方面的内容,适应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现实需要。